【重要公告】安吉县县城区小学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报名公告
| 招商动态 |2017-06-09
根据预报名人数统计的情况,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秋季小学正式报名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登记对象
一
1.具有县城区学校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学校施教区购置房产的适龄儿童。
说明:
①已报名,审核通过且不需要改变就读意向的学生不需重新报名。未报名的请进行登记。
②由于实验小学施教区学生远超招生计划,因此实验小学非施教区(有房无户)学生需要全部重新填报就读意向(可选择递铺小学或递铺三小)。
③增加招生计划:递铺小学增加2个班计划,共11班;递铺三小增加1个班计划,共7个班。(根据报名情况实行电脑派位录取,请各位家长认真思考,慎重选择)。
报名登记时间
二
6月17日(周六)
上午8:00—11:00
报名登记地点
三
1.县城区实验小学、递铺小学、递铺三小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2.监护人具有县城区房产的,到意向就读的递铺小学或递铺三小报名登记(实验小学非施教区即有房无户学生需要重新填报就读意向)。
3.实验小学灵峰分校施教区学生到灵峰小学登记;凤凰山小学施教区学生到凤凰山小学登记。
入学年龄规定
四
年龄为6周岁的适龄儿童
(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
户籍迁移时间规定
五
1.本次报名户籍迁移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前。
2.从2018年起预报名户籍迁移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度8月31日前(即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8月31日开学前需满一年)
报名登记办法
六
1.户籍是县城区的适龄儿童(含南湖监狱干部子女、本校教师子女),执户口本、房产证到房产施教区小学登记。
2.户籍是非县城区但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有住房的,执户口本、房产证(房管处证明)到意向就读小学登记,每生只可以填报二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在“递铺小学、递铺三小”中选择一所小学,第二志愿在“凤凰山小学、阳光小学、丰食溪小学”中选择一所小学(根据预报名情况,丰食溪小学、凤凰山小学剩余名额不足,可能实行电脑派位录取,请各位家长认真思考,慎重选择)。
3.县政府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现役军人、农整等政策类安排就学的,需要到县发改委、投资促进局、人力社保局、县人武部、县农整办等相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再由相关部门统一到教育局审核登记。
随带材料相关要求
七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本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
3.县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但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除提供祖辈的房产证、户口本(三代人需在同一户口本上)外,还需持有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无房产的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县办证中心二楼)的公函证明(开具证明时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4.户居不一致的情况,还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
县城区小学报名其他说明
八
1.考虑到实验小学施教区住宅偏多,适龄儿童相对较多等因素,为平衡生源,解决就学压力,允许实验小学施教区学生选择递铺小学或递铺三小进行登记。
2.从广场社区迁入浦源社区、从灵芝社区迁入阳光社区的居民子女可根据原户籍,到房产所在地施教区登记。
3.阳光社区的翡翠湾、青青家园、雾山家园、万华公馆、兰廷公馆、佳源广场购房者子女或户口迁入阳光社区的一年级新生到递铺小学登记。
4.考虑就近入学的需求,霞泉、碧门两个村户籍孩子可到凤凰山小学或港口小学登记;
5.无房产的新居民子女就学,按安吉县人民政府(安政办(2010)105号)文件精神,具备以下条件①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②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工资表、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③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不含商业保险)。请各位家长尽早准备相关材料,相关学校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