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的"官老爷们"被迫上街“执勤”,真辣眼!!!
| 招商动态 |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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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9月1日起,徐州法官、检察官将被要求上街执勤维护城市交通。
哈哈哈,问我为什么要笑?且慢慢听来...
昨天,小编看到了一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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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创建指挥部徐创文〔2015〕1号文件精神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单位的包挂十字路口和公交站台,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市民文明出行习惯,实现各十字路口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各公交站台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文明交通各项指标全面达标,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涉及单位多
根据公布的名单,涉及的单位多达100余个
持续时间长
值勤从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要求内容高
协助交通执勤民警和协管员宣传交通文明
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100家包挂单位中,市法院、市检察院赫然在列。
配台词: 王法官,明儿你到龟山汉墓那站岗,那路口地儿偏,人少,不会丢脸儿!
运动式迎评检查,人海式扫街执勤,摊派式招商引资,每逢重大任务、重点节日、重要领导到来之际,许多地方的惯常思路就是上述的路径依赖。中国别的不多,就是人多。政府行政治理的招数不多,就是文件多。要求、规定、必须、配合、贯彻、落实,最后谁来执行?发动群众呗。于是各家单位像被犁铧翻过一样,此起彼伏,轮番折腾。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这个作为国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之一,同样隔几年就要跑到哪个城市撒欢一回,搞得当地人仰马翻,纷纷扰扰。这不,这次在徐州拉开了架势了,不知道一阵风过后,徐州人民受到了“重创”了没有?
现在看来,起码法院检察院两家小心肝里受了点小“”内伤”。因为,上街执勤查交通违章这种事儿中央是不许带这两家玩的。
啥是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 大的范围来说,就是和职责范围内司法活动无关的事,具体来说,比如招商引资、计划生育、拆迁扒房、鸣锣开道,当然,也包括上街执勤当交通员这种事儿啦。
顺便插一段掌故。当年,邳州原市委书记李连玉参加党的十七大归来,全市组织了一场宏大的迎宾仪式,各家单位都要沿途接驾,夹道欢迎,于是上演了一出轰动全国的“十里长街迎书记” 的大戏。如今,“红毯书记”连玉先生正在监狱里服刑,当年的场景许多参与迎接的单位领导还记得不? 据说啊,当年只有检察院一家没有组织检察官去列队。如果是真的,佩服至极。
再回到让法院检察院派人上街执勤这事儿,既然中央有规定,那就拒绝呗? 咋拒绝? 都把名单给列上去了,任务都下达了,这不明摆着干也要干,不干会很难看吗。何况,创建这个事情是很大的事,是大局,俱有荣焉!难道就你法院、检察院两家搞特殊? 你们那门口就不要扫垃圾护交通?因为你们不积极砸了牌子怎么办? 你们的文明单位的牌子是不是想取消了?我们又没让你们派法官检察官来,不是有法警吗?不是有写材料的整案卷的行政人员吗? 让他们统统上街!
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就捏鼻子认了吧。尽管有人说:文明城市创建,打着文明的旗子,却无视中央规定,让法院检察院执勤交通才是最刺眼的不文明行为!城市要文明,不光看表面,还要看软件,依法行政才是政治文明,是软实力。当然这个由他们说去!交通要讲规矩懂规则,这个事就不要讲规矩了,太较真就显得矫情不文明。 为了让你们法检两家不太失落,我还要举报推荐两家漏掉的单位: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和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这两家都在徐州地盘上,不能和文明的好事八竿子打不着,有关单位千万别让他们跑了!
说到这,网友朋友们终于明白,小编开始的那一个“蜜汁微笑”了吧?
为了支援你们,我决定,如果按期上街的话,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执勤的路口,我自费买饮料赠送法官检察官,同时给他们拍照留念,以纪念这次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想找熟人合影的网友朋友们,下面附赠详细包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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