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下发“禁酒令”,要求工作日午间一律禁酒,县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得饮酒!
| 招商动态 |2016-08-12
近日,沛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县内公务活动饮酒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
《严禁县内公务活动饮酒通知》全文
各镇(场)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各部委办局(含局级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现将县内公务活动中禁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得饮酒;
二、县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得饮酒(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除外)。
对违反禁酒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对执行禁酒不力,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机关和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各单位要迅速传达通知精神,严格执行禁酒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中共沛县县委办公室
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